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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资讯-学校公告

关于清华大学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的实施方案公示

来自:南安一中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3-19    阅读数:4046

根据清华大学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推荐原则

  秉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择优”的原则和“全面性、发展性、民主性、客观性、可操作性”的原则。

  二、推荐条件

  1.符合清华大学领军人才的选拔条件:志向远大、追求卓越、品学兼优、素质全面,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应届优秀毕业生。

2.高中阶段学科成绩综合排名列年段前1%。

三、 选拔实施机构

学校成立选拔实施领导组,制定赋分办法,监督遴选程序。

组长:陈国璋(校长)   副组长:陈兴利(书记)

成员:陈国璋(校长)、陈兴利(书记)、洪奕迅(副书记)、黄沿海(工会主席、副校长)、苏文德(副校长)、庄宽(副校长)、吴志峰(办公室主任)、黄志超(政教处主任)、林少安(教务处主任)、戴南阳(教研室主任)、蔡培强(总务处主任)、赵世亮(教务处副主任)、卓美源(团委书记)、谢梓璋(高三年级段长)

  四、选拔范围

2015届高中毕业生
五、本年度推荐名额:

符合清华大学2015年领军人才选拔条件的理科应届生1名。

六、实施程序

  1.宣传动员和选拔方案公示:学校做深入广泛的讨论和宣传动员工作,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,在校园网和初、高中部(包含新旧校区)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公示,接受各方监督。若有异议,学校、校长再进行复议,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。公示期内无异议者,将作为最终选拔方案。

2个人申请: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提供个人500字以上的自我个人自愿申报推荐信,在综合素质、学科特长、诚信承诺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、综合阐述,从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各方面全方位评价自己,积极成为一个志向远大、追求卓越、品学兼优、全面发展的人。同时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材料于3月20日前送到学校。

3. 学校、校长审核:按照清华招办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制定的方案,审核综合素质、学科成绩和特长情况,3月21日确定推荐学生名单。

4. 推荐对象公示:对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信息和推荐理由在校园网和初、高中部(包含新旧校区)公告栏显著位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接受各方监督。若有异议,学校、校长再进行复议,复议后予以公开答复。公示期内无异议者,将作为最终推荐对象。

5. 学生网上报名:获推荐的学生在4月10日前,登陆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网上填报。

七、赋分办法(100分)

根据清华大学选拔要求即志向远大、追求卓越、品学兼优、素质全面,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学生,经选拔实施领导组研究决定,各考核项目赋分如下:

1、学科成绩:70分。按高二年以来期中、期末、市质检(共七次)学科成绩综合排名赋分。第一名70分,以后按每名次递减5分。

2. 综合素质:30分。

 1)高中阶段学科奥赛、创新大赛16分。获得奥赛学科竞赛全国一等奖16分;全国二等奖13分;全国三等奖10分;省一等奖8分;省二等奖6分;省三等奖4分。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一等奖者得12分;全国二等奖10分;全国三等奖8分;省级一等奖得6分;省二等奖4分;省三等奖2分;同一学科或项目按最高荣誉计算,多项(不同学科或项目)获奖可累加,满分16分。

2)高中阶段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学科比赛(逐级推荐)获奖8分。个人单项全国一等奖8分;全国二等奖6分;全国三等奖4分;省一等奖3分;省二等奖2分;省三等奖1分。同一项目按最高荣誉计算,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,满分8分。

3)高中阶段综合荣誉(三好生、优秀学生干部)6分。国家级荣誉6分;省级荣誉3分;泉州市级荣誉2分;南安市级1分。此项不累加,只取一项最高荣誉得分。

八、解释权

选拔过程如有疑义,由领导组负责解释。 

特此公示。

公示时间:三月十七日至三月二十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安一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○一五年三月十七日


附:

南安一中监督投诉电话:0595-86382402

投诉邮箱:nayzbgs@126.com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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