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南安市教育系统委员会转发关于
征集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的通知
各市直学校党支部(总支):
根据泉州市直机关工委、泉州市文联《关于开展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的通知》(泉委工〔2017〕综38号)要求,泉州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文联、市摄协联合举办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。各有关支部要积极组织、全面发动,鼓励党员广泛参与,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,为扎实深入开展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造浓氛围。各市直学校党支部(总支)将《报名表》及参赛作品电子版于8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育系统党委邮箱:najyxtdw@126.com。
联系电话:86367835,联系人:小张。
附件:
1.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报名表
2.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要求及参赛方式
中共南安市教育系统委员会
2017年7月25日
附件1 手机摄影附件1.doc
附件2
“机关党旗红,‘五个泉州’在行动”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要求及参赛方式
作品要求:
1.参赛作品内容贴近主题,思想积极向上,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,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创造力;
2.参赛作品必须由手机拍摄,拍摄时间必须从2016年10月起。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,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原始文件,参赛者须积极配合。对于违规送评或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,主办方将视其为无效作品;
3.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,也可以是组照(表现一个主题,整组不超过8幅,需按顺序编号),不接受拼图,参赛者每人限报5幅(组)作品;
4.参赛作品必须以JPG格式,文件不小于2M。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,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、添加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;
5.参赛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,如果参赛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,其责任由参赛者自已承担,与主办方无关;
6.所有入展和获奖作品将在主办方网站、公众平台或媒体发表。主办方有权在编辑、使用、出版画册、制作光盘、举办展览等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入展和获奖作品,不另付稿酬;
7.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,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律取消参赛资格。
参赛方式:
参赛者要认真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1),连同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(命名为“单位+作者+名称”,组图加注顺序)交教育系统党委邮箱:najyxtdw@126.com,由教育系统党委汇总后报送市直党工委选送参评。
比赛设置奖项:优秀作品10幅(组),人民币800元+荣誉证书;入展作品100幅(组),人民币100元+荣誉证书。
入展作品将在全市机关进行巡回展览、汇编成册,优秀作品在《泉州文学》及本地主流媒体刊登展示。